入门指南

工作與瑜伽有什麼神秘聯繫?

老讀者應該記得《瑜伽》雜誌復刊紀念刊上,提到了一位斯瓦米·維韋卡南達,他是第 一個向西方傳播瑜伽的印度先賢。近期會有他的一本傑出著作《行動瑜伽》推出中文版,所以這裡刊出其重量級序言(略有刪節),請新老讀者先睹為快。作者是一 位80歲的老人,維韋卡南達生前所在的羅摩克里希納道院負責人之一;譯者是聞中老師,在前面可讀到他個人的專欄。因為此文乾貨較多,所以讀起來會有些難 度,不過這也意味著它的分量。讀完你會發現,我們每個人都在尋找的、工作/行動的目的和意義,原來道路也在“瑜伽”之中啊!

這是一個令人驚愕的事實:雖然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每天做著各式各樣的工作,但絕大多數都是屬於人在“行動”,而不知道“行動”的意義與目的。生命中大多數的難題與困境,正是源自於這種無意識、機械式的工作方式。

在 近現代歷史上,第一位建立起工作或者說行動哲學的人,是卡爾·馬克思(Karl Marx);而第二位就是斯瓦米·維韋卡南達(Swami Vivekananda)。這兩位偉大的思想家所持有的行動哲學,存在著一些根本性的差異,限於篇幅,我們把話題集中於維韋卡南達的行動哲學。他的這種哲學,是發端於遠古的印度思想體系,即吠檀多哲學體系(Vedanta)——

四種“顯現”的方式

吠 檀多屬於印度古典精神傳統當中的主流哲學,它起源於古代一些超越性的經驗之記錄,即“奧義書”(Upanishads)。奧義書大約是在公元前1000年 到公元前300年之間編成。吠檀多哲學在世代傳承過程中,被一些偉大的思想家發展起來,其中最為傑出的有商羯羅大師(Shankara,在8世紀或9世 紀)。而維韋卡南達的功績在於,以現代性的語言重新闡釋了吠檀多思想,讓世界上所有人群都可以理解和掌握。他認為,吠檀多的基礎原則是普遍有效的,而且可 以構成世界上的所有靈性傳統的共同基石。

在 吠檀多的思想裡,最根本的哲學追問是起於對人“本性”的探討——人的本性既不在肉體,也不在心靈,而在於第三個實在體,這就是“阿特曼”(Atman), 或者叫作“自我”(Self)。“阿特曼”即清淨的覺識,它純然自在,獨立於心靈。而且這種清淨的覺識,與無限的意識——即“梵”(Brahman)—— 密不可分,同時還反射著絕對無限的梵。以相對的立場來看,梵以“自在天”(Isvara)著稱,或者叫作“上帝”(God)。但是,由於“無明” (Ajnana),或所謂的“摩耶”(Maya)的存在,常人無法意識到自己真實的精神本質。而維韋卡南達就是綜合了上述吠檀多的三大概念:阿特曼、梵與 摩耶,構建出了一套精神主旨,濃縮為“每一顆靈魂都是隱藏的神聖者”。

由 於無明的存在,人們在其當下狀態,無法覺知到自己的神聖性。但是在他的身體裡面,一直潛伏著趨於神聖的力量。那麼,如何才能親證到這種靈魂的神聖性呢?維 韋卡南達認為,阿特曼——即真實自我——雖然本來就是內在的光,然而卻被摩耶的面紗所遮蓋。實踐親證的道路,也就是揭開面紗、除去摩耶的過程,或曰“解 蔽”(unfoldment)過程,這被維韋卡南達喚作“顯現”。

“顯 現”有四種:藉著知識;藉著奉愛;藉著禪定;藉著工作。這裡的每一種方式,都被喚作“瑜伽”,所以存在四類瑜伽:智慧瑜伽,或者說知識之道;虔信瑜伽,或 者說奉愛之道;勝王瑜伽,或者說禪定之道;行動瑜伽,或者說工作之道。關於這四種方式,維韋卡南達曾說:“我們傳授不同類別的瑜伽形式,是相應於人們的嗎 同特點與不同性情。而我們將這些特點分類如下:行動瑜伽,人們藉著工作與生命中的盡責行動,來親證其內在的神聖性;虔信瑜伽,人們藉著奉愛與信仰人格化的 上帝,來親證其內在的神聖性;勝王瑜伽,人們藉著冥想與操控心念的甚深定,來親證其內在的神聖性;智慧瑜伽,人們藉著知識(即智慧)來親證其內在靈魂的神 聖性。”

眾 所周知,維韋卡南達1893年去美國,是為了參加在芝加哥召開的“世界宗教議會”。兩年之後,他受邀造訪倫敦,在那裡傳道3個月時間。維韋卡南達返回紐約 之後,弟子們為他租了兩個大廳,他就在那裡從事關於四類瑜伽的日常講演,每週工作四五天,每天舉行兩次功課——早上的授課對象為初級學員,晚上的對象為高 級學員。僱傭了一位名叫古德溫(J.J.Goodwin)的優秀速記員,逐字逐句記錄他的講演。記錄稿後來被編輯出版,就是:《Jnana Yoga》(智慧瑜伽);《Bhakti Yoga》(虔信瑜伽);《Raja Yoga》(勝王瑜伽)與《Karma Yoga》(行動瑜伽)。

什麼是“行蘊”

行 動瑜伽,意味著“以行動為瑜伽”(Karma done as Yoga)。換言之,即以“工作”作為“靈性”的練習手段。在此,我們有必要區別一下“行動”(Karma)與“工作”(work)之間的細微差異。任何 一件工作——譬如說,它若是由機械來完成,則不能被視為“行動”;行動,其意為“人類的勞動”(human labour),總是隱含著道德意味。我們正是藉著它來判斷一個人是“好人”還是“壞人”,“善良”還是“邪惡”,“正確”還是“錯誤”等等。這些判斷是 基於某種被普遍接受的倫理原則,它們就構成了具有普遍意義的道德秩序,被人們喚作“達磨”(Dharma)、“道”(Tao)、“邏各斯”(Logos) 等等。

每 一種行為都會留下自己的印跡,這就是“行蘊”,存在於一個人的心中,促使他不斷地重複某些行動。善行產生善業,惡行生起惡業。一個人的性格,其實就是這些 “行蘊”於心中的總和所導致。如果某人的心中由善業主導,他就會依著道德原則行事;如果一個人的內心全被惡業所主控,那他的行為則會以邪惡的方式呈現出 來。

行動瑜伽的目的之一,就是藉著善行,於我們的心中增進其善業。行動瑜伽便是以這種方式,來潔淨我們的內心。如吠檀多傳統中大多數導師所指示的,潔淨內心,乃是行動瑜伽的根本意圖與效用——

從“世界的機器”中解脫

在 吠檀多諸多傑出的精神導師中,維韋卡南達是第一位持有“行動瑜伽也是能夠獨立,並且直接趨入解脫”觀念的聖者。行動,或者說人們的工作,正好像是某一種綜 合性的系統,將人們圍困在其中。我們唯有藉著對該系統工作原理的了解,才有可能從其圍困當中解縛而出,獲得永恆的自由。維韋卡南達曾說:“不必急於從世界 的機器當中高飛,而不妨棲身其中,獲得工作之秘密。就在裡面,通過恰當的行動,也是可以從中解脫的。藉著這架機器本身,開出了一條自由的道路。”而行動瑜 伽,就是幫助我們認識這個“工作之秘密”的方法:世界之機器如何運作,如何從世界之機器中解脫出來?

在這裡,我們應當注意到,其他三類瑜伽都會涉及到一些特殊的靈性技藝,譬如冥想的實踐。但是,行動瑜伽卻不牽連任何特殊的技藝。行動瑜伽所執行的,乃是一種普通的、常態的、日常性的工作,只是將這種執行作為一種精神的練習法門。

維 韋卡南達說:“放棄所有的執著,這裡提供了兩種途徑:第一種途徑,可以給那些不信神,不信靠任何外在幫助的人,他們由自己謀劃,自己決定……而另外一種途 徑,則是為那些信神的人準備的,相形之下,這條途徑沒有那麼難。他們自己放棄了勞動的果子,而把它祭獻給了神明;他們雖是行動,卻從來不會執著於行動的結 果。”在行動瑜伽中,前者喚作“為工作而工作”,後者則喚作“以行動為獻祭”——

為工作而工作

“為工作而工作。在地上每一個國家,都存在一些人,他們是世上的鹽,他們做事,既不為榮譽和名望,也不是為了進入天堂。他們只是為工作而工作,甚至善願也僅僅是隨行動而來。”維韋卡南達說。

這 正是維韋卡南達在西方文明世界尤為強調的方法。在西方思想界,是康德首次把“為責任而責任”的觀念表達出來。維韋卡南達進而指出,執行這種責任,無分尊卑 貴賤,所有的責任都是聖潔的。比如說,殺死一頭動物,售出可食用的肉,這是屠夫的責任;這些責任與義務,與王宮裡面國王所做的,與寺廟教堂裡面神職人員所 執行的,都是同等的神聖。判斷每一個人的尺度,並不是依據其責任的內容,而是其行動中的態度。

按照維韋卡南達的思想,判斷一個人行動或責任的標準主要有兩個:無私與無執。當我們帶著私心、執著來行動時,就會喪失勇氣與力量。一旦我們在實際的工作中,獲得了超然的、無私的方法,立刻就會生機勃勃,力量倍增;

以行動為獻祭

行動瑜伽的第二種實踐途徑,就是把所有的工作,都視為對上帝的一種服侍,把一切的勞動成果獻給上帝。在這條實踐的路上,所有的責任都被認為是出於神的意志。只有上帝才是真正的行動者,而自己不過是掌握在上帝手中的一件器具。

踐 行“以行動為獻祭”的瑜伽精神時,另一層意思是“服侍人,如服侍神”。 這種思想,維韋卡南達最初是從其精神導師羅摩克里希納(Sri Ramakrishna)那裡繼承的,羅摩克里希納曾說,為別人提供幫助時,若是帶著憐憫或同情的態度,就會直接損傷行動的益處,而且會在行動者那裡,無 端滋長出“貢高我慢”(即執著與私念)之心。倘若能夠服務於他人,如同服務於上帝,或是將他人作為神來崇拜,那麼這樣的行動會同時提升行動者與受施者,彼 此都受益。

在1897年,維韋卡南達從西方歸來後,就在印度推廣這種生活理念——“服侍活著的神”。其獨特之處在於,整個印度貧困與受壓迫的大眾,成為了人們服侍行動的重點對象。帶著這種服務於窮人的目標,羅摩克里希納傳道會(Ramakrishna Mission)被創立起來。

維韋卡南達在《行動瑜伽》一書中的種種指導,在轉化我們的日常工作,親證與實現我們人生的終極目標——即永恆的自由——等各方面,都有巨大的價值;在此之外,還為我們呈現了如何過一種有意義的、安詳的、富有成果的美好生活。